嘉兴南湖学院智慧停车及配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兴南湖学院委托,现就嘉兴南湖学院智慧停车及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南湖采招[2025]5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嘉兴南湖学院智慧停车及配套设备项目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嘉兴南湖学院智慧停车及配套设备项目 | 1 | 项 | 82.6020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六、采购需求(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智慧安防水平,拟采购人脸分析器、车辆抓拍摄像机、储存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核心交换机、园区卡扣模块、雷视测速一体机、测速警示屏、紧急报警柱、显示屏、交互一体机等硬件设备和管理模块软件。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承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应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精神,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8日12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彩色扫描件资料发送至2234454547@qq.com邮箱,并与招标代理经办人联系,办理登记。
2.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应于嘉兴南湖学院采购中心网站(https://cgzx.jxnhu.edu.cn/) 自行下载本项目附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关注该网站并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399弄1号兴业大厦九楼,收件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3-82211997。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快递寄出且确认收件后,请投标人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拒绝到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不利于投标人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视作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12时00分。
4、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嘉兴南湖学院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南湖学院采购中心(https://cgzx.jxnhu.edu.cn/)上发布。
十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南湖学院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方式:0573-83628155
质疑联系人:怀老师
联系方式:13372328262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399弄1号兴业大厦九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211997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706709350
3.监管机构信息
名称:嘉兴南湖学院计划财务处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3-83628623
- 附件【招标文件-嘉兴南湖学院智慧停车及配套设备项目—定稿.docx】已下载次